开福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开福区,隶属于湖南省长沙市,位于长沙市主城区北部,是长沙市内五区之一。开福区东与长沙县、芙蓉区接界,西与岳麓区毗连,北与望城区相邻,南与天心区相接,下辖16个街道,土地总面积188平方公里,其中建城区面积6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307千公顷。截止到2017年底,户籍人口48.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4.69万人。开福区因千年古刹开福寺而得名,是“楚汉名城”和湖湘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也是中国四大名绣之一湘绣的发源地,拥有开福寺、潮宗古街、湖南省博物馆、长沙市博物馆、沙坪湘绣博物馆、世界之窗、海底世界等旅游景点。开福区是国家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试点的重要区域,也是长沙推进“大城北”战略的核心区域,2017年,全区实现GDP920.26亿元,同比增长8.8%,地方财政总收入147.12亿元,同比增长12.2%。2018年9月,开福区入选2018年中国高质量发展百强区,排名第79位。